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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理:改革试点背景下的“农地入市”课题

  • 更新时间:2015-04-02 浏览量:336次
  • 由农村变为城镇性质的千户营村,很多村民都没了耕地,村里渐渐出现了专门批发蔬菜来卖的小贩

      在听到农村土地可以进入市场流转的消息后,杨燕并没有感到高兴。他首先考虑的是:“土地交易后,我的儿子、孙子怎么办?”接着,还有一个问题:“如果村里的土地可以上市流转,税收怎么收?高不高?”

      突然有这么多担忧,与他的家乡??大理大纸房村的土地变迁有关。

      大理市作为云南唯一的农村土地改革试点区域,如今一些农村村民已经无地可以进入市场流转。20年来,土地复杂、隐性的交易环境早已形成。如今面对新一轮农村土地改革试点,当地人将如何梳理这些错综复杂的关系呢?

      二十年,家乡土地变迁

      多数村民把土地出租给外来人员开客栈、酒吧等,获得了大笔的租金。旅游业的兴旺,促生了地权的交换冲动。

      杨燕是一位手艺精巧的木工。在他十五六岁时,他凭借自己熟练的木工技能闯天下,曾经为云南知名的东寺塔、云南讲武堂等建筑做过复修复建,也曾修过外省各种大大小小的木质建筑。

      依靠这一门手艺,他比村里的同龄伙伴挣的钱要多,也曾领略过故宫建筑的雄伟与非凡。作为一个木工,他被建筑中蕴藏的历史文化建筑所震撼,“我只是进去看了一眼,就很满足了。”那个年代,追求卓越的技艺是他的终极目标。他也被村里人看成最有本事的人,“他一斧头能挣八百”。

      但是,随着时代的变迁,对木工的需求变得越来越少,这份手艺没能支撑住他的生活。26岁时,他回到了家乡大理市大纸房村,凭借村里分给的一亩六分地简单维持生计。但自从上世纪90年代,大理旅游兴起后,大批外地人涌入大理寻找商机,村民们找到了新的机遇??大纸房村的多数村民把土地出租给外来人员开客栈、酒吧等,获得了大笔的租金。

      旅游,让大理的土地变得分外珍贵。杨燕回想起大纸房村近二十年来的变化,认为这实际上就是一次土地变迁。

      在大理古城区及周边农村,大量的土地正被用作旅游开发和商业用地,它们有的被政府征用,也有大量的村民私下租借、买卖。

      大纸房村有七八十户人家,村子距离大理古城不到一公里,背靠苍山,脚下便是古城区域,村子前方直线距离4公里的地方是洱海,这里立即成为商人“淘金”的热土。

      杨燕说,二十年来,大纸房的土地越来越少,现在村里的土地变得紧张,仅剩下20亩。他说的这二十亩土地包含了村里现有的宅基地和少量的几块闲废的农田,“种粮食的农田全部被征用了,村里剩下的这片土地,是过去的田埂。”

      杨燕记得,1980年时,大纸房村开始尝试土地承包制,村大队拿出部分土地由村民承包,绝大部分土地还是集体所有。到了1984年,村里实行土地全部下放承包到户,当时村里承包有150多亩农地。

      “后来因为旅游的开发,大批农地被征用去修建道路及作为一些公用基础设施用地、商用地。这些年来,村里的150亩地全部卖光了。” 他所说的卖主要指的是被政府以有偿形式征用。因为根据现行的国家法律,农村土地除国家征用、征收外,法律禁止村民、村集体以任何形式买卖交易土地。

      “我这个年龄的人,参与了村里每一次土地的买卖(政府的有偿征用),每一个人都分到一部分钱。”

      大纸房村最早出现政府征用土地是在上世纪80年代末,那时每亩土地征用后,村集体获得1万元的有偿支付。到了90年代,被征用的每亩土地,村集体获得2.2万元的有偿支付;最高的是2000年前后,村里被征用的每亩土地,能拿到5.2万元。

      根据杨燕的估计,村里“卖地”至今,他个人分到了1.6万多元,而他们一家三口一共分到了3万多元。他们算是分钱比较多的一户,“最少的,一个人只分到20块钱”。

      大理旅游的兴起并没有让村民变得富有。“农田种地被征完后,村民们还是依靠打临工、卖花,以及外出务工来保证收入,也有少部分村民是依靠出租宅基地来换取收入。”杨燕说。

    村子里许多新建楼房拔地而起
        土地变迁改变的农村生态

      尽管国家层面允许农村土地进入市场以抵押、出让等方式流转,但提出反对意见的底层声音也不少。

      杨燕向记者回忆村里土地的变迁,是在一个河南老板的客栈的厅室内。这家客栈正是租用杨燕家的一块土地建的。整个客栈占地面积200多平方米,杨燕每月可获得6000多元租金。租期十年,前五年租金不变,后五年租金涨幅以市场来确定。这是杨燕家对外出租的3块土地之一。

      出租土地供外地人开客栈、酒吧,在当地很普遍。在他们看来,这是一种被法律允许的行为,在整个大理市都非常通行。然而,他们也许不知道,今年年初,大理市被列为全国农村土地试点上市的行政区域之一,也是云南目前唯一可以尝试农地入市流转的地区。

      2015年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下称“草案”)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制度的规定。其中,“草案”提出暂时停止《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关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出让的一些规定,允许存量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这里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指: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其中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指农村集体用于兴办企业、商业所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杨燕并不知道这个消息,他只是觉得,“农村土地不可能上市,这是违法的,没人敢这么做”。他不关心新闻,没做木工了,除了在村里闲逛,他的活动范围也仅限于大理古城区域一带,但他却时刻关心着周边土地的租金行情。“如果村里的土地可以上市流转,税收怎么收?高不高?”他突然有些担忧。“村里的土地很紧张,如果卖了,我的儿子、孙子一代怎么办?我不会把最后的几块宅基地也卖了。”他说。

      事实上,从底层来看,尽管国家层面允许农村土地进入市场以抵押、出让等方式流转,但是像杨燕这样有担忧的农民并不少见,记者调查的几位村民都有如此担忧。

      尽管生活在农村,但杨燕却是一个很精明的人。前段时间,村领导几次找他谈转户口一事,被他拒绝了。他的担忧是,“如果从农业户口转成城镇户口,土地怎么办?只是空转户口不给钱,不愿意”。他甚至连物管费都不愿意交,“在城里住还得交物管费。”

      农民们的忧虑来自于这些年目睹的土地变迁。如今,大理市凤仪镇乐和村村民王采月只能守在村里的学校周边,靠卖炸洋芋维持一家生计。2007年,因为土地被征用,她家的一亩六分田地都没了。这是一家人唯一的耕地。

      地没有了,9年来,王采月都是靠卖炸洋芋赚取收入。生意好的话,她一天能挣20多块钱。对于这样的收入,她很无奈。47岁的她既无文化,又无技能,只能以此为生,靠微薄收入供一个女儿和一个儿子上学。

      当时的征地,征掉了乐和村半数村民的土地。

      同样,2008年,邻近的千户营村也面临耕地被征用。一位杨姓中年村民告诉记者,因为村子的开发,村里全部土地被征用,年轻的人都到外面去打工,只留下年老、没文化的人在村里。在他们的土地上,建起了物流厂、汽车制造厂等各类企业。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千户营村400多户人家全部由农业户口转变为城镇居民户口。

      土地没了,村里的年长者只能靠在周边的企业打工获得收入。村民杨宪(化名)说,“年老的人不能干技术活,只能给人家打扫卫生”。他说,这样的生活其实不是每个人所愿意接受的。“就连吃蔬菜,都要花大价钱买来吃。过去蔬菜村民们都是自种自吃。”

      虽然性质由农村变为城镇,但千户营村的村民在生活方式上没有太多变化,依然保持着当地的习俗。当然,变化也不小??不少来自周边的村民把千户营村变成了他们的市场,在那里从早到晚,村里都有各种蔬菜买卖。他们每个人都需要应对新的生活方式。
    “隐形”的农地买卖

      一块土地动辄卖到100多万元,没有人不动心。以规避法律的方式交易土地的办法由此而生。

      除了政府征用农地之外,在当地,村民们私下以租代卖,或直接交易土地的也很常见。杨燕说,就在不久前,大纸房村有一块土地卖了好价钱,一亩左右的土地卖到70-80万元。“土地买卖主要是在本村村民内部之间进行交易买卖。”他说,这样的交易不容易被发现。

      因为私下买卖土地不被法律允许,村民们之间的交易自然不会去找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登记。但为了避免风险,他们买卖这块土地(前述土地)时找了律师,要求律师做一个公证,加盖一个律师印章,以防止买卖双方反悔。不过,“签盖律师印章遭到了律师的拒绝,他说不能知法犯法,只是给买卖双方做了法律咨询解答,收取了300元咨询费。”杨燕回忆不久前村里的这桩土地买卖。

      在村里,买卖双方更多的时候会选择一个村里德高望重的人来做见证人,双方在谈妥、签协议后,再由他来按手印做见证。这是人们在法律不认可的背景下,以这种民间手法来维护自身的利益。杨燕说,按照村民的交易习惯,买卖东西时,通常会约定一个三倍价格的违约规定,无论哪一方违约,要赔三倍的价款。

      大纸房村距离古城区域较近,有着较为优越的地理环境,近年来,“这里的土地被很多人盯上”。“前几天,村里还有一宗1亩多土地的买卖,买方是下关人,出价85万元,但卖方喊价120万元。因为道路不通,卖方的喊价买方不能接受,最后买卖没能谈成。”杨说。

      大纸房村的多家客栈的老板也有意从村里拿地。但因为没有熟人,村民不敢直接将土地交易给他们。村里的几家客栈老板都记得,大纸房村及邻村的水碓村有外地人来买地,首先找村里的熟人,由熟人来做中间人搭线,先由中间人把要买卖的土地交易到自己的名下,之后再由中间人把这块土地交给买方使用。“这种交易方式不易被发现,也相对安全。等到有条件了,买方再把土地过户到自己的名下。”而在这种交易中,中间人一般也会得到3万-5万元左右的好处费。

      其实,村民们都知道买卖土地是违法的,但一块土地动辄卖到100多万元,没有人不动心。

      这是一种规避法律的方式。按照现有的相关土地法律,在农村,同一个村集体间,村民在不改变土地性质的前提下,可以相互转让承包的土地,耕种粮食。如此规定,从法律的设计层面上看,立法本意是为了保证农村的承包土地不被闲置,且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因而这样的转让可以通过到土地部门登记而获得法律的认可。

      据了解,这样的隐性交易在当地并不少见。早在2009年,凤仪镇乐和村,一名村领导就曾私自买卖村里的土地而获刑,案件在镇上对村民公开审判。该村领导被指控私自买卖土地、挪用卖地款,判刑四年。彼时的判决公开警示中,也提到了当地买卖土地情况较多。

    千户营村曾经的耕地上,如今建起了各类企业。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千户营村400多户人家全部由农业户口转变为城镇居民户口 ■ 本版图片都市时报记者 文若愚

        “农地入市”期待突破

      新一轮农村土地改革试点将如何推行?历史形成的错综复杂的关系如何理顺?

      新政策出台了。大理市虽然作为农地试点入市的区域之一,但不少村民都表示,不愿意让土地进入市场流转。大理市凤仪镇千户营村的村民则表示,村里的土地已几乎全被征用,即便可以农地入市,也已经无地可入市了。同样,一些大纸房村村民也发出了不愿意让农地进入市场的声音。

      在二十年复杂的农地变迁背景之下,如何梳理过去存在的一些违法交易农地的行为?大理市国土资源局方面表示,大理市虽然作为云南唯一试点的行政区域,但目前还没有进行试点动作。大理市国土局一人士告诉记者,市国土资源局现在在等待国土部召开的全国关于农村土地试点的培训会议,“所有的操作规则只有等培训会之后才能确定。”该人士称,如果不出意外,地方(大理市)年底可能出台一些措施。

      尽管新政策放宽上述三类土地可以进入市场,但在草案中,仍然严格限制试点中随意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以及超指标使用农村建设性土地。与此同时,此前在介绍农地试点改革时,国土部也表示,推行试点中,在“封闭运行、风险可控”的原则之下进行,同时坚守土地公有的性质和红线耕地不变。国内也有这样的声音:“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在转让的方式、期限、出让金支付上如何做,也应有明确的规定”。

      杨燕的担忧有他的道理:土地交易后,后代怎么办?其实,在当地这种固守乡土的心态,代表了大多数村民的想法。现实环境下,一些农村已无土地可以入市流转,新一轮农村土地改革试点如何推行?历史形成的错综复杂的关系如何理顺?我们拭目以待。

         都市时报 记者 黄世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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